【移動怪獸遊戲服務契約】
為保障會員(以下簡稱乙方)使用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提供之線上遊戲服務的相關權益,請於註冊登記或使用本遊戲之服務前,詳細閱讀以下規定。另外,由於此處之條款隨時可能變更,為保障乙方的權益,敬請定期查閱!。
若您未滿二十歲,您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之允許始得註冊成為「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會員,您對本同意書的同意及其他意思表示,均視爲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另外,「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因提供服務之必要及因應法律變動修改會員規範之權利,「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修改會員規範時,將於服務官網首頁公告修改之事實;如果會員不同意修改的內容,請勿繼續使用「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如果會員繼續使用「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服務,則視為會員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及受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之拘束。
第一條 會員服務同意書內容
當乙方註册成爲甲方會員系統之會員,並開通甲方服務後,雙方之權利義務,依本同意書條款之約定訂之。
以下視爲本同意書之一部分,與本同意書具有相同之效力:
一、甲方有關服務之公告、活動規定、廣告、與宣傳內容。
二、遊戲管理規則、規章。
第二條 服務範圍
本同意書所提供之服務,係由甲方提供網路伺服器,供乙方透過網際網路連線登入進行使用。但此不包括乙方向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業者申請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及提供上網所需之各項硬體設備。
第三條 乙方義務
一、乙方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並為此組帳號與密碼登入系統後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行為負責。為維護乙方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與密碼洩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知悉,或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如因而產生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同意遵守不得於服務或相關網站上從事廣告或商品行為。
三、乙方同意遵守不得販賣甲方服務帳號。
四、乙方同意必須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中華民國法律,禁止發表侵害他人各項智慧財產權或侵害其他法律保護他人權利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第四條 服務角色命名相關規則
乙方註冊使用甲方服務後,可為其角色取名或允許甲方以隨機方式自動為乙方選擇角色名稱。當乙方取了角色名稱後,則必須遵守以下準則及公認道德規則。若乙方違反以下規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使用甲方服務:
一、 乙方角色名稱使用抄襲或模仿或其他容易引起誤認字眼包含但不限於「遊戲管理員」或「移動怪獸股份有限公司」。
二、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之字詞。
三、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或在種族、民族或其他方面使人厭惡的之字詞。
四、 含有任何相關法律所禁止之字詞。
第五條 遊戲商品與軟體之退費
您可於網路平台(Google Play及Apple Store等)免費下載、付費下載或於通路購買本遊戲之實體產包,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如免費下載本遊戲則您與本公司並無金錢上對價關係,本公司為免費提供您遊戲本體內容之服務,且下載後您已完整檢視遊戲商品之內容,不適用七天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
二、如為付費下載本遊戲,則本遊戲已於網路平台提供試用功能,您得已檢視商品內容再決定是否購買,故不適用七天內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
三、如於通路購買本遊戲之實體產包,您有權利於七天內在未使用遊戲商品前提下,向原購買處之業者請求退費,本公司經銷遊戲商品之業者得於退費前,確認遊戲商品內容之完整性(退費前須保持商品內容物之完整性,包括但不限於商品序號、兌換序號、遊戲說明書、遊戲光碟及產品包裝盒) ,原購買處之業者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者,由本公司依您之請求立即退費。
第六條 送達
一、有關本同意書所有事項之通知,乙方同意甲方得以乙方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為送達。
二、前項登錄地址若有變更,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如怠於為電子郵件地址變更之通知或因其他事由致通知無法到達或拒收時,以甲方通知發出時,視為已合法送達。
三、因乙方之故意或過失致甲方無法為送達者,甲方對乙方因無法送達所致之損害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七條 電磁記錄與遊戲歷程
一、服務之所有電磁記錄均屬甲方所有,但甲方應維持乙方相關電磁記錄之完整,與保存乙方之個人遊戲歷程紀錄至少30日以上。
第八條 電磁紀錄被不當移轉時之處理方式
一、任一方發現第三人非法使用乙方之帳號,或有使用安全遭異常破壞之情形時,應立即通知對方。甲方接獲乙方通知,或甲方通知乙方後,經甲方查證確認有前述情事,甲方得暫時限制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就服務之使用權利。
二、甲方應於暫時限制服務使用權利之時起,即刻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持有前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提出說明。如該第三人未於接獲通知時起七日內提出說明,甲方得直接回復遭不當移轉之電磁紀錄予乙方,並於回復後解除對相關線上遊戲使用人之限制。
三、持有第一項電磁紀錄之第三人不同意甲方前項之處理,甲方得依報案程序,循司法途徑處理。
四、甲方依第一項規定限制乙方之使用權時,在限制使用期間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乙方如有申告不實之情形致生甲方或其他線上遊戲使用人權利受損時,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第九條 連線品質
一、甲方各項系統設備因預先計畫所需之系統維護停機,應於七日前於服務官網中公告,且於乙方登入時通知,並於遊戲進行中發佈停機訊息。
二、甲方應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甲方本身人為所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的情形。如因而致不能提供乙方服務時,甲方應返還乙方已扣除之儲值,或免收相當時間之遊戲費用。但上述情形係因天災或駭客直接造成者除外。
第十條 程式漏洞
因遊戲程式漏洞致乙方受損時,甲方應依乙方之受損害情形,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證明其無重大過失者,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系統安全、服務暫停與中斷
一、甲方依本同意書之規定提供服務時,應維護其自身系統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然乙方亦應瞭解,沒有任何服務可真正保證永遠不會出現中斷、故障、硬體損毀、連線不通或駭客入侵等現象。若甲方之電腦系統或電磁紀錄受到破壞或運作異常時,甲方得採取合理之措施後儘速予以回復。
二、於下列情形發生時,甲方有權停止或中斷提供服務:
1.對本服務之相關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進行維修保養及施工時。
2.發生突發性之軟硬體設備與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
3.由於甲方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因任何原因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
4.天災、系統遭攻擊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甲方系統無法進行。
5.在緊急情況下為維護其他會員或第三人之人身、交易內容、遊戲歷程、個人資料之完整安全時。
第十二條 同意書終止
一、乙方得隨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同意書。
二、同意書終止時,甲方於扣除必要成本50%及手續費(含匯費)10元後,應於三十日內以匯款方式退還甲方未使用之儲值或遊戲費用。
三、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通知乙方立即終止本同意書:
1.利用任何系統或工具對甲方服務程式之惡意攻擊或破壞者。
2.以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服務之程式漏洞或其他違反公平合理之方式使用服務者。
3.乙方透過其他通路儲值,而後拒付款項或有任何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實質財務損失之情事者。
4.其他違背法律、命令之行為。
5.經司法機關查獲任何不法之行為。
6.違反遊戲管理規章或其他本同意書內容之任一規定,而經甲方認定屬情節重大者。
7.乙方於服務官網或透過服務進行、揭露、公開以有價物品及金錢與其他人進行服務各類虛擬貨幣或虛擬物品之交易、買賣、交換、轉讓、其他類似行為或廣告性宣傳。
8.契約終止之定義:乙方會員帳號下該遊戲,刪除所有遊戲角色及遊戲內所持有之各項物品內容等。
第十三條 免責事項
一、甲方不負責乙方自身系統錯誤、設備故障所造成之損失及賠償,且不保證各項服務與乙方自身使用軟硬體之間具備絕對的相容性。
二、服務上的各種言論與意見等線上社群交流功能,係由網友自行上傳與傳播,甲方無法擔保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及可信度,這些資訊僅提供給乙方自行研究參考,並無對乙方作任何有關專業建議或暗示,乙方必須自行負擔風險,若有任何衍生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服務相關網頁上所提供之所有連結,可能連結到其他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提供該等連結之目的,僅係為便利會員自行搜集或取得資訊,甲方對於被連結之該等個人、公司或組織之網站上所提供之產品、服務,甲方無法擔保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即時性或可信度,並無對乙方作任何有關專業建議或暗示,乙方必須自行負擔風險,若有任何衍生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智慧財產權
甲方服務官網上之所有著作及資料,其著作權、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為甲方或其權利人所有,除事先經甲方或其各別權利人之合法授權外,乙方不得擅自以重製、傳輸、改作、編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基於任何目的加以使用,否則應負所有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個人資料
關於個人資料之保護,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資訊公開
甲方應於服務官網上提供遊戲相關資訊,並定期更新。
第十七條 申訴權利
一、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連線品質、遊戲管理、費用計費、其他相關之服務品質,或對甲方依遊戲管理規則之處置不服時,可以電子郵件或書面對甲方提出申訴,甲方應於接獲申訴後,於十五日內回覆處理結果。
二、甲方應於服務官網或遊戲管理規則中明訂申訴服務管道與電子郵件位址。
第十八條 準據法
本同意書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第十九條 管轄法院
因本同意書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